幸福护航话婚姻——岱岳区婚姻家庭辅导团队走进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直播间
发布时间: 2022-09-18
编辑: 西昌市民政局
9月17日上午,岱岳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平,岱岳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李姝瑶,山东省巾帼维权志愿者、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超走进山东广播电视台,做客山东省妇联主办的“幸福护航话婚姻”栏目,讲述婚姻家庭辅导的探索与实践,分享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经验和故事。山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专家组组长张明敏现场对话评析。山东台融媒体直播,学习强国平台、闪电新闻客户端、齐鲁网、蜻蜓、喜马拉雅同步直播。
近年来,为倡树优良家教家风,建设和谐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岱岳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大力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关系调适辅导、离婚辅导服务,不断“破难”前行,突破创新,推动了全区婚姻辅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成立以来,共辅导离婚夫妻3816对,辅导率达80%;通过辅导,劝和2385对,劝和率50%。通过不断突破创新,实施“4321”工作法,打造联合机制,延长辅导链条,开展特色活动,以点带面、关口前移,促进了婚姻辅导走深走实、遍地开花。“4321”工作法,拓展了婚姻辅导的广度和深度。“4”即4类专业人员组成专业化辅导员队伍,破解专业人员不足的难题。目前有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青少年教育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律师4类21位具有专业知识的辅导员,另有社区妇联志愿者29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辅导老师,专业辅导老师与妇联志愿者相结合、传帮带。“3”即线上辅导、线下辅导、跟踪回访3种辅导途径,破解当事人参加调解不便的难题。离婚申请人员心情焦躁、赶时间、意见不一,难以在短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我们让当事人自由选择调解时间和调解方式,可现场调解,也可跟踪调解,可电话联系,也可微信留言,大大提高了辅导效果。“2”即发放辅导老师简介名片及婚姻辅导普法宣传页2类材料,破解群众找专家咨询难的难题。辅导中心制作了《离婚你应该知道的8件事》、《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婚姻家庭指南》、《向家庭暴力说“不”》等5种辅导宣传彩页,年发放近万份。“1”即“1”条热线进家庭,破解辅导意识差的问题。今年3月,区妇联组织21名专业辅导员开通了“和美家庭幸福护航”心理疏导热线,共接听群众咨询180人次,并随《和美家庭法律法规常识读本》发放至10万户家庭中,成为妇女群众身边的便利智囊团。“一元主导,多元化解”,打造联合机制,推动调解提档升级。建立司法、民政、妇联三部门联合的婚姻家庭辅导队伍。2018年12月,区妇联积极联合司法局、民政局成立了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区调解中心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窗口,在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设立调解室,明确了各自职责、工作任务,规范了调解程序。遇到难度较大的纠纷,由三家联合进行调处,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婚姻家庭调解中遇到的一对一辅导参与率低、家庭暴力、法律援助等难题,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被评为全市司法调解特色品牌。率先探索“1+N”模式,推动婚姻家庭辅导站村(社区)全覆盖 。为了发挥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将辅导中心经验在基层推广,区妇联率先提出“1+N”模式,在社区建立婚姻家庭辅导站。发挥妇联执委、妇女片长、单元长的作用,参与网格化治理,摸排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关口前移,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敲门问候”,开展“婚姻家庭风险隐患大排查”及纠纷调解活动,摸排重点儿童608人、重点妇女2396人,开展心理疏导、纠纷调解,进行动态管理、关爱帮扶,切实发挥了婚姻辅导为家庭和谐保驾护航的最后防线作用。延长调解链条,不断提升调解技能。积极与“三姐调解工作室”联合,借助法院退休专业人员三姐的力量,学习借鉴国际调解知识,积极探索庭下调解新模式,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由心理疏导延长至依法调解达成协议,经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减少精神折磨、节省诉讼费用,提高纠纷解决的满意度和实效。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联合三姐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法院两年来无法判决的跨地区复杂案件,为庭下调解提供了鲜活经验。区妇联与三姐调解室联合举办志愿者培训班,传授国际调解知识技巧,首期培训30人,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开展特色活动,倡树优良家教家风。推出“幸福护航”六大活动:一是婚前辅导,为新婚夫妇提供夫妻、婆媳相处之道,弘扬和睦家庭观,家庭文明新风尚。充分利用520、七夕、双11等年轻人钟爱的结婚节点,举办“相约520 走进大家庭”、“珍爱七夕 原来可以这样爱”、 “情定泰山 幸福启航”等婚前辅导培训20期,将婚恋新风融入精心设计的多个小游戏中,激发了青年对营造和睦婚姻关系的浓厚兴趣,婚前第一课,为小家庭植入了幸福成长的种子。二是相亲派对活动。举办“爱在岱岳”相亲活动,实现服务第一、实效第一、满意第一,大大提高了牵手率,打造了相亲活动品牌。三是志愿者培训活动。开展《心理学在婚姻家庭调解中的运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技巧》、《如何当好志愿者》等培训,提高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辅导技巧。四是家长课堂活动。组织家长到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学习《陪娃那点事—思维式助学伴娃成长》、《家庭角色巧定位之—夫妻关系篇、婆媳关系篇、亲子关系篇》等,从多个角度对家庭成员的性格特点、矛盾焦点、解决方法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为家庭和睦提供了鲜活的指导经验。五是妇联干部婚姻家庭大培训活动。将婚姻家庭辅导培训列入全区妇联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基层妇联干部婚姻家庭知识大培训,培训妇联主席、执委2000人次。邀请全市知名律师进行《婚姻家庭法律讲座》,结合案例讲解了当前婚姻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妇女的维权能力;邀请市知名家庭教育专家传授《好妈妈胜过老师》、《如何做智慧母亲》经验;邀请区委党校老师讲解《好家风的作用》和《如何提高心理素质》。优质的讲课、新颖的思路,开阔了妇联干部的视野,提高了她们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从内心深处感到了家庭需要细心经营,良好的家庭关系关乎家庭幸福稳定,在全区掀起了积极参加婚姻家庭辅导的热潮。六是进村(社区)巡讲活动。四年来,举办幸福婚姻大讲堂、婚姻辅导进村(社区)巡讲近百场次,培训近7000人次。打造“幸福家·暖岱岳”家风家教品牌,在板大山村家风家教基地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和指导服务,受益妇女儿童达3万人。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经验做法被《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在全国妇联《舆情日报》进行刊发推广。山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专家组组长、山东省首批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张明敏博士后:一枝一叶总关情。岱岳区妇联作为广大妇女的“娘家人”,以为广大妇女提供服务为己任,通过整合资源建设调解队伍;通过创新“4321”工作法,延长辅导链条;通过探索“1+N”模式,使婚姻家庭辅导站村(社区)全覆盖;通过开展“幸福护航”“六大活动”,让妇联干部下沉到调解一线,基本解决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存在的谁来辅导、怎样辅导、辅导什么等问题,推动婚姻家庭辅导走深走实,取得了显著社会效果,自2018年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成立以来,共辅导3816对,辅导率达80%;通过辅导,劝和2385对,劝和率50%。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的一些经验做法被《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也可以说,岱岳区妇联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贡献了妇联智慧,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祝愿、期待岱岳区妇联在今后的双向奔赴中成为更有温度的“娘家人”!岱岳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李姝瑶:我是离婚夫妻的疏导员
一对五十出头的夫妻走进了岱岳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女士一脸憔悴,男士骂骂咧咧。原来男方常年在外打工,女方在家里一边打零工,一边照顾两个女儿,大女儿已工作,小女儿在上大学。婆婆怕儿媳妇有事,和儿子商量后偷偷在家门口装了监控。过了大半年,这个儿媳妇在街坊邻居闲聊中,才知道监控,非常气愤。事后双方的家人也都参与其中,2个女儿也明确表示,将来不找对象不结婚。男方及婆婆并不觉得自己行为不正确,女方觉得既然不信任,男方不愿意承认错误,那就不过了,离婚!女方在讲述事情原委,男方态度不好,插嘴,否认……我判断这样下去,不利于辅导工作。于是,我请男方在门外等候区稍坐一会,先和女方好好聊聊。女方情绪稳定了许多,告诉我丈夫在外也挺不容易的,他在外头受气了,被欺负了,也没地说去,每个月都会往家里打钱,他自己留一点生活费。就是不知道莫名其妙地安什么监控,整个村里都知道,都议论我家男人怀疑我,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我问婆婆,婆婆说是亲眼见我有几次回家晚了,肯定外头有人。其实那几次回家晚,是因为加班了,我有厂里的加班记录,我要求让婆婆他们查监控,看我有没有干对不起的事情,我把我的娘家人都叫到村委了,当面查询的,结果啥也没有!连村委的人都说了,婆婆错怪儿媳妇了,有问题不该插手儿子儿媳妇的事。我娘家人当场不乐意了,都吵起来了!现在两个女儿也支持我离婚,说啥以后也不找对象结婚了!我又单独跟男方谈。他知道自己媳妇在家里不容易,孩子们也确实照顾得很好,“可是我妈年纪大了,也没多少天了,得顺着老人的意思来;再说媳妇要是没有事,还怕我妈安监控吗?本来是小事,最后还把家里亲戚叫到村委会,闹得我们家不好看,不好收场!我为了孩子不想离婚,孩子马上要找对象了,她非要离的。”我对他们说:“安监控这事,很明显是老人不对,你没个明确态度,你就错了!媳妇心寒了,你的家就散了!老人家毕竟年纪大了,有时想法不一定跟得上这个时代,我们都能理解的,但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你们自己得心里有数,成年人做事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你们的孩子也不小了,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你们自己想想,这事对自己孩子造成心理压力多大呀!咱做父母的,努力了一辈子可不就是为了自己家孩子好,自己家孩子幸福健康吗?女方这次虽然很委屈,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把家事放在村委会,在你无法掌控局面时,这个行为也不合适,老年人好面子,即便是她知道有错了,但你想让她当这么多人面前承认错误,是不可能的事情,你的娘家人肯定也不会愿意的,必然会吵架,最后局面不好控制!知道的人越少,风险越低,处理起来难度也小些呀!当你发现监控这个事,先问问老公怎么想的,意见不统一,找村委负责人或是你信任的人做第三方帮助,最好不要找娘家人……我说,家是讲爱的地方,吵架,有矛盾在婚姻中都是正常现象,用对方法,才容易解决问题,而不是互相伤害,”双方再次点点头。女方说,自己当母亲的也确实没有经营好婚姻;男方问女儿拒绝找对象,不结婚,有什么好办法?我说,爸爸这边找个合适的机会,当着孩子面,给妈妈赔礼道歉,说清楚,婚姻里吵架常有,但爸爸妈妈以后不会冲动了,会多多理解对方,我们一家人幸福的过日子;爸爸再给家人做上一顿好吃的饭菜,妈妈可以带头给爸爸帮忙,爸爸要记住,孩子大了是不能随便糊弄的,必须做到实处,让孩子觉得家是温暖的,是欢声笑语,快乐的地方。拿出实际行动让孩子们看到,你们自己觉得呢?”一周左右,女方打来电话说,孩子们也好些了,麻烦老师操心,若是有好的、优秀的小伙子,看看给我大闺女介绍介绍!调解技巧:一般情况下,男女分开聊比较好些,我们调解员是没法左右离婚人的决定,但是我们可以帮助他们,疏导好他们的情绪,引导他们冷静思考问题,认真想想婚姻生活怎么继续,不管是离还是不离,至少得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让他们意识到婚姻的经营也是需要耐心学习的,自己不会游泳,换啥池子都没有用的。这对夫妻相对来说,自悟能力还是可以的,只是都爱于面子,拉不下来这个脸,需要第三方给他们搭建好这个台阶,再告诉他们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让他们知道有婚姻问题可以找我们这样的专业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调解员要会聚焦问题,以点带面,点对了,整个事情容易击破。这个女方是在领证时,参与了我们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的婚前辅导培训,发生婚姻矛盾时,想起来向我们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求助的。小夫妻结婚才一年,因家庭琐事处理不好,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当时怀有四个多月的身孕,男方不着家,也不照顾女方的生活。女方不想离婚,但是女方周围的家人、朋友及婆家人,没有一个人支持女方维持婚姻的,女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打掉孩子吧,对自己的婚姻风险小些,可是已有胎动了舍不得,更害怕因胎儿已大,引产后会导致不孕。调解技巧:1、先对这位女士做情绪上的心理疏导,她处在特殊时期,情绪的稳定很重要。2、约时间面谈,帮她分析问题的细节及她本人的真实想法。3、辅助她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后的选择权由她自己把握。4、引导并支持她的决定,邀约她的老公面谈交流,辅助女方完成方案的执行。5、给小夫妻做个评估,帮助女方提升自己,今后更好处理婚姻问题。调解结果:女方顺利地生了孩子,老公回归家庭,一家人重新开启幸福生活。我感到婚姻家庭辅导的宣传非常重要,让群众意识到婚姻关系不仅是私密的关系,真正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了,向专业人士寻求指导是很有必要的。如同这对小夫妻,若她不知道婚姻辅导这回事,没有及时向我们求助,可能还没有出生的小生命就没有了。我觉得这个工作很有意义。张明敏博士点评:通过李姝瑶老师分享的两个成功案例,我们可以感受到李姝瑶老师作为一名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专业辅导老师,是用心、用情、用情怀做这件事情,以对婚姻家庭辅导的热爱和担当,坚守婚姻家庭辅导岗位,挽救了数百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更体现了李老师的一种敬业情怀。婚姻家事纠纷中,情、理、法是相容又相克的,不管是夫妻反目,还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对与错的区分往往并不容易,事实往往比较模糊。 作为一名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老师、人民调解员,如何在婚姻家庭辅导中把控好“法、理、情”非常重要,法律的底线是不能突破的,即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一定要精准掌控好什么样的案例该调,什么样的案例不该调。例如,发生家庭暴力,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的这类案件是不能调的,应该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山东省巾帼维权志愿者、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刘超律师:我既是婚姻家事律师,又是婚姻家庭辅导员
我作为岱岳区婚姻家庭专业辅导员,在婚姻家庭辅导中充分发挥我作为婚姻家事律师的专业优势,提供普法宣讲、法律咨询、个案辅导、案件代理等服务,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婚姻家事调解中的各种问题,旨在实现“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作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辅导员,做好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值班工作,积极引导化解纠纷。接待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主要有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其中,与婚姻相关的问题尤为突出,主要为家暴、出轨、性格不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姻双方当事人经济独立能力的提升,婚姻容忍度、包容度有所下降,因此,单纯因性格不合离婚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接待中,曾遇到过一名女士,她让我帮她办理离婚诉讼。当时她眼圈红肿,有哭过的痕迹。得知她有个十几岁的脑瘫儿子,现在没有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她几乎没有表达任何对她老公的不满意,只是担心如果离婚,她跟孩子的生活怎么办?我问他丈夫哪里不好?她就大哭,说知道老公的不容易,为了家庭拼命工作,但从来不关心她的情绪,再加上儿子情况有恶化的趋势,她觉得生活暗无天日,出现了重度抑郁。在她同意的情况下,我与他丈夫取得了联系,为他们解开了心结。现在一家三口直面困境,相互关爱,生活平静。我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遵循四个原则。1、合法原则,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内容。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很大部分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领域。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进步,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观念也在急剧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法律加强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平等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所以,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特别要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传统人身依附思想和“三从四德”封建思想的残余。2、公平原则。不管是夫妻反目,还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与之相对应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内容是丰富的,当发生矛盾时,对与错的区分往往并不容易,事实往往比较模糊。因此,调解纠纷,应当公平优先,应当对家庭成员的优缺点以及对家庭的贡献作出基本的衡量,在此基础上促成双方形成协商的可能性。只有有效地贯彻公平原则,才能使双方对调解建立信任,并愿意通过调解寻找可能的纠纷解决方案。3、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因此,开展调解工作时,要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对各种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4、自愿原则。调解的原则是自愿,利用任何方式对当事人施加强制都是违法的。当事人做出违背道德的举动,应当受到社会的唾弃,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则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而不能强迫其承担责任。妇联调解工作作为一种矛盾化解的程序,只是帮助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而不是替当事人作出决定。我的第二个任务是开展婚姻家庭普法宣传,提高妇联干部及妇女法治素养。担任区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期间,我积极承担了区妇联普法宣传培训的任务,每年都举办十余场普法宣传进村(社区)讲座,主要宣讲了《宪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与婚姻家庭联系比较密切的内容。法律本身比较枯燥,为了便于理解和调动大家的学习兴趣,主要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这种宣讲形式活泼生动,大家都爱听,内容好理解,能更好的让妇联干部及广大群众,将所学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中。通过多次开展普法活动,我认识到这项活动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宣讲中,大家都认真听讲,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讲座,很少有人来回走动,生怕错过一个细节。结束后,大家也迟迟不肯离去,现场进行咨询。有的是带着问题来的,有的是听了讲课自己产生的疑问。记得一次讲课前,一个大姐过来问我,我跟老公分居十几年了,我的财产是不是就没他的份了?还有的会问,刘律师分居几年可以自动离婚呀?我在网上看的两年分居自动离婚是不是真的?我回答:我们国家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男女双方对离婚相关问题存在争议、不能完全达成一致,就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不存在分居自动离婚一说。其实,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大家对这些问题依然有疑惑,包括一些媒体都存在错误解读。这进一步说明我们普法宣传的重要性。为了方便群众咨询,我的咨询服务更多地通过线上进行。岱岳区妇联辖区覆盖面广,接访量大,问题多样、复杂。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大背景下,岱岳区妇联干部遇到问题时,时常向我征求法律方面的建议,经常咨询一些法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经过多次努力最终无法达成调解时,咨询是否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我也充当起区妇联公益法律顾问,积极给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多次到各镇进行普法宣讲,与各镇街妇联干部建立了密切联系。在遇到问题时她们也是经常电话与我联系,我们共同努力解决群众难题。成立“和美家庭”心理疏导热线以来,给我打电话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多了起来,我认真对待每一名咨询者,做到了耐心、细致答复。并非每一段婚姻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在婚姻走到尽头时如何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和了解的事情。当一方在婚姻中遭受家暴不堪忍受时、当一方对孩子不管不顾未尽抚养义务时、当一方患病配偶不愿支付医疗费时、当一方婚内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时、当一方高额消费肆意挥霍并负债累累时,这时保护在婚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利益,让她们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名律师志愿者的职责。去年,有位妇联干部给我打电话,说他们辖区内有位高位截瘫患者,家里父母年老,妻子与他分居多年,现在提出诉讼离婚。这位截瘫患者楼上没有电梯,下楼都是问题,身体原因,无法久坐,正常庭审都无法进行。我帮助其办理了法律援助,代理了他的离婚案件。又与他的妻子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达成和解。最后又与案件主审法官取得联系,申请了线上开庭。让这位高位截瘫患者足不出户就解决了问题。后来,他的父亲来律所表示感谢并送上锦旗。为群众办实事,温暖了他们的心,我感到非常欣慰,更加坚定了自己无私奉献的信念。张明敏博士点评:我非常欣赏刘超律师这句话“让每一位在婚姻中受到创伤的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找回失去的尊严”。法律,它不是冰冷冷的,通过实施,赋予它温度、温情,这正是法律人的职责,特别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落实更是如此。妇联调解工作作为一种矛盾化解的方式,只是帮助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下协商解决纠纷,而不是替当事人作出决定,或者威逼利诱当事人妥协。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刘律师作为专业的调解人员,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合法原则、婚姻自由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开展工作,就非常好。在婚姻家庭中,家庭成员是平等主体,特别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是平等独立主体,享有独立的人格权,不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只有依法调解,依法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才能真正定分止争,才能真正达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目的,才能真正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撑起法律的保护伞。陈平:婚姻更是一场修行。让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爱理解、友善奉献为家庭注入源源不断的滋养。
李姝瑶:调解并非是硬生生劝解,而是使用语言技巧沟通,让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引导他们自己解决问题。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能让双方自知、自省、自悟,那么调解工作就差不多了!
刘超:婚姻是一项事业,要用心经营。小事难得糊涂,大事绝不含糊,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