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建议 登录 注册
西昌市 切换区域
检索
  • 文章
  • 活动
区域:
西昌市
《婚姻法》70年 带您了解它的历史变迁
1950年5月1日,首都20多万群众参加了庆祝劳动节的游行。伴随着激昂的口号、飘扬的红旗,被毛泽东主席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正式实施,成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 1950年5月1日——2020年5月1日,《婚姻法》历经70载,已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今天小编就和您聊聊婚姻——这件关乎每个人人生大事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共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立法变化:1950年《婚姻法》、1980年对1950年《婚姻法》的修订以及2001年对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从而实现了法律文本的不断充实和完善。 1950年5月1日,《婚姻法》正式实施,成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明确宣布实行婚姻自由、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制,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1980年的《婚姻法》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以及禁止重婚和包办婚姻等原则和制度,并根据时代特点和需要,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保护老年人权益、夫妻约定财产制等新规定。 2001年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条款,增加了重婚和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完善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受虐待者、被遗弃家庭成员的救助制度,在建立和维护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保障《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先后于1955年、1980年、1985年、1994年、2003年批准出台了5部行政法规。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姻登记时提交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的做法,是婚姻登记制度的重大创新。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婚姻法》为核心,以《婚姻登记条例》为支撑的婚姻管理法律制度体系,为婚姻管理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结婚证和婚礼的变化   《婚姻法》施行70年以来,人们感受最直观的莫过于各个年代结婚证和婚礼的变化。   五十年代,物资匮乏,婚礼一切从简,但始终隆重。新中国的结婚证不再是婚书,形似奖状,正式庄重。
六十年代,婚礼开始变得讲究,婚礼的筹办有了一套约定俗成的流程。在这个年代,结婚证首次统一内容,“自主自愿”四个大字代表了当时的婚姻理念。
七十年代,婚礼也开始热闹起来,经典的“三大件”(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开始出现,再加上收音机,合成“三转一响”,成为婚礼标配。
1978年,改革开放点燃了亿万人民奋斗的激情,婚礼也随之变得开放和时髦。“新三件”发生了质的变化,电视机、洗衣机和电冰箱开始流行。结婚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并从奖状式变为护照式。
1982年
九十年代,市场经济推动行业间不断竞争和融合,人们的观念逐渐张扬和开放。传统的三大件不断升级换代,“彩电、影碟机、音响”和“三金一木”先后亮相。婚纱照、礼服、花车、录像形成新组合,成为标配。
1995年
21世纪,互联网社交平台层出不穷,电视相亲、网络交友、相亲会已司空见惯。婚礼仪式越来越像一场炫目的演艺盛典,但也有很多人不再对仪式怀有执念,他们更在乎领证的那一天......
《婚姻法》经历了70年的岁月,见证着我国社会发展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见证着人民群众的婚姻家庭观的巨大变革。岁月流转,虽然结婚证和婚礼形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民政人为民服务初心一直未变。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北京中民颐养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3001175006 / 13001175130

IPC备案编号:京ICP备1601024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284号